各位考生注意了!2023年广西注册计量师考试报考时间将在2023年4月10日8:00至4月17日17:00进行,报考相关的工作安排通知已整理在下文了,各位考生关注一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2023年广西注册计量师考试时间及报考安排”,供考生参考阅读。
2023年广西注册计量师考试时间及报考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二、考试级别、应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 2022年起,注册计量师(一级)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已调整。报考条件具体如下: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1.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2.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二)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
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
(三)报考条件相关问题的说明。
1. 关于“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
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中等专科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学历,可以等同中专学历报考。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关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是指报考人员全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计量技术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
取得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
3.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者,其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考试报名告知承诺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知以下要求:
(一)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须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经考试组织机构核查。
(三)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四)不实承诺的处理。
1.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报考流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精神,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网上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4月10日8:00至4月17日17:0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流程进行网上填报信息。
1. 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提交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及使用说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tooldown.html】下载)。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注册)。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2. 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填选考试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核查点、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点击“保存”,进入确认报考信息环节。
3. 确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点击“确定”提交报考信息,进入在线核查环节。
4. 在线核查。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系统核查通过后进入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环节。
5. 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系统显示“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供报考人员选择。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本人阅读并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即完成网上填报信息,进入缴费环节。
签署《告知承诺书》后,报考人员如需“撤回承诺”,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不须签署《告知承诺书》,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6. 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具体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明;
(2)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证明;【xD63.cOM 】
(3)身份证件;
(4)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证书;
(5)计量检定员证。
材料上传成功后,等待网上人工核查。
7. 网上人工核查。核查时间: 2023年4月10日至4月18日18:00。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
(二)网上缴费。
1.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0日8:00至4月20日17:0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方为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 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高级经济专业等6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9号)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70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7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8元。
3. 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考生,可登录票据发放服务平台(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票据申领”进入票据发放服务平台)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六、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5日8:00至6月11日9: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七、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成绩发布及考后核查
(一)8月下旬,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二)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广西数智人社社保缴费业务系统、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相关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对报考人员填报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单位、工作年限等报考信息真实性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须进行考后重点核查的报考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承诺核查”栏目公布,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组织机构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证书办理
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
十一、咨询电话
(一)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771—5300282(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
(二)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12333转“自治区本级”—社保和劳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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